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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健心盃」精神障礙者社區才藝交流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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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簡章下載
一、 說在前面
想讓大家聽見你那美妙動人的歌聲卻苦無地方可一展歌藝?
想讓大家看見你那高超精湛的舞藝卻愁無舞台可熱力四射?
來參加一年一度的全國性比賽-「健心盃」吧!
這裡不但可以讓你大展才藝,還會有許多觀眾為你喝采與打氣!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基隆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合辦單位:桃園療養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基隆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 初賽期程:
區域 |
初賽日期 |
初賽地點 |
南區 |
97.07.21 (一) |
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中興堂
(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 |
北區 |
97.08.01 (五) |
基隆豪鼎飯店
(基隆市信義區東明路177號3樓) |
四、 決賽期程:合併第十八屆鳳凰盃運動會選手之夜辦理
區域 |
決賽日期 |
決賽地點 |
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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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9.08(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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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廳
(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
五、 報名期間:
自即日起至7月9日(三)截止。(以郵戳為憑)
六、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郵寄、傳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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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參賽資格: 領有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或精神障礙手冊者,報名請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以供檢核。
八、 競賽方式:
(一)歌唱類
1.個人組:
(1)自選曲一首。初賽-每人以二分半鐘為原則。
(2)可選擇自彈自唱、伴唱帶伴奏(主辦單位準備)或清唱
2.合唱組:
(1)人數:5人以上,16人以下。
(2)指定曲(阮若打開心內門窗/秋蟬/玫瑰花開了)及自選曲各一首。
(3)組中(含指揮及伴奏)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7。
(4)以分部合唱形式為主,可鋼琴伴奏或音樂帶伴奏(無人聲,請自備音樂帶)或清唱。
(5)初、決賽之指定曲相同,且以不接受看譜為原則。
(二)舞蹈類
1. 團體組:
(1)人數:3人以上,12人以下。
(2)自選舞蹈一曲。
(3)以五分鐘為原則,原則上不限形式,唯不接受以啦啦隊方式競賽。
(4)組中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5。
(5)需自備音樂帶(2份音樂CD)。
九、 初賽評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以現場表演方式進行,並交由專業評審評分,於全國初賽結束後五日內,在網站公佈初賽結果及入選決賽名單,並個別通知。初賽流程表、評分標準、參賽名單及順序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初賽前一週通知各參賽者/單位。
(二)初賽參賽者/團體均可獲贈參加獎乙份。
(三)歌唱類個人組各區各擇前十名、團體組各區各組各擇前三名入決賽為原則。每區每組最終入選組數視各區報名情況及評審會議而定。
(四)本次活動不提供差旅費及任何活動之補助。
(五)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本聯盟得隨時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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