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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健心盃」精神障礙者社區才藝交流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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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簡章下載
一、 說在前面
想讓大家聽見你那美妙動人的歌聲卻苦無地方可一展歌藝?
想讓大家看見你那高超精湛的舞藝卻愁無舞台可熱力四射?
來參加一年一度的全國性比賽-「健心盃」吧!
這裡不但可以讓你大展才藝,還會有許多觀眾為你喝采與打氣!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三、 初賽期程:
區域 |
初賽日期 |
初賽地點 |
中區 |
96.10.05 (五) |
東海大學銘賢堂
(台中市台中港路三段 181 號) |
北區 |
96.10.08 (一)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演講廳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2F) |
四、 決賽期程:
區域 |
初賽日期 |
初賽地點 |
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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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26(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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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幼獅藝文活動中心
(台北市敦化北路133號) |
五、 報名期間:
自即日起至9月26日(三)截止。(以郵戳為憑)
六、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郵寄、傳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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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參賽資格:
請檢具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或診斷書或精神障礙手冊或相關佐證資料以供
必要之檢核。
八、 競賽方式:
(一)歌唱類
1.個人組:
自選曲一首。
初賽-每人限唱三分鐘。
可選擇自彈自唱或伴唱帶伴奏,不接受清唱。
2.合唱組:
(1)人數:3人以上,16人以下。
(2)指定曲(如果/愛的禮物)(歌詞點選)及自選曲各一首。
(3)需有鋼琴伴奏之人員,組中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7。
(4)初、決賽均不接受看譜合唱。
(二)舞蹈類
1. 團體組:
(1)人數:3人以上,12人以下。
(2)自選舞蹈一曲。
(3)以五分鐘為原則,原則上不限形式,但不以啦啦隊方式競賽。
(4)組中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5。
(5)需自備音樂帶(2份音樂CD)。
九、 初賽評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以現場表演方式進行,並交由專業評審評分,於北區初賽結束後三日內公佈初賽結果及入選決賽名單。評分標準於初賽前一週於本聯盟網站公告之。
(二)各區之歌唱類個人組擇前六名、歌唱類合唱組及舞蹈組各擇前三名進入決賽。
(三)本次活動不提供差旅費及任何活動之補助。
(四)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本聯盟得隨時公告之。
十、決賽敘獎:
(一)歌唱類個人組選出前五名,並頒發獎盃及獎品。
(二)歌唱類合唱組及舞蹈組選出前三名,並頒發獎盃及獎品。
(三)訂於決賽舉行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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